一线微观 | 伪造行驶证,罚款、记分、拘留!

政务   2024-11-14 12:04   河北  

11月5日11时许,高速交警青龙大队民警在承秦高速茨榆山收费站对一辆拉运海鲜的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出示的行驶证纸张粗糙,印刷字体和防伪标记与正规行驶证存在显著差异。
经过仔细比对核查,民警确认该行驶证属于伪造证件。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神色慌张,声称自己并不知情。但在事实面前,驾驶人最终不得不承认其使用伪造行驶证的事实,同时驾驶人表示,自己确实是为了逃避通行费,加上侥幸心理作祟,才实施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0日,同时收缴其伪造的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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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伪造证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勿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河北高速交警开通民意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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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
责编:王一  李杨
审核:于世强
监制:乔现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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