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贵州农信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社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有关要求,现就完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调整机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存量利率调整机制启动时间
我社贷款办理机构于即日起可受理线下客户申请调整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和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申请,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线下受理重定价周期变更申请,黔农云手机银行相关功能将不晚于2024年11月底上线,新约定的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在办理成功次日生效。
2.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处理
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需先申请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再申请发起LPR加点值调整。转换后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转换仅限一次,转换完成后,不能申请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符合定价调整机制的,按照前述规则对LPR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进行调整。
(一)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关注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如符合调整条件请及时向我社贷款办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申请对存量房贷进行常态化定价调整的,我社贷款办理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我社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您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三)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社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6688客服电话或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7日
来源:贵州农信
编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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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王红梅
三审:张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