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 2025 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数据年审核查工作的通知》(西卫健函发〔2024〕237 号)文件精神,经镇村干部入户调查和通过视频审核,其中符合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条件的有3户,其中新增1户;符合自治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有39人;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有10人,其中新增2人。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问题,请以电话、来访、书面等形式向兴隆镇人民政府举报。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3日—11月21日
投诉电话:0954—3779018、12317
来信来访地址:兴隆镇人民政府
附件:兴隆镇2024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领取对象名册.xlsx
兴隆镇2025年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xlsx
兴隆镇2024年自治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xlsx
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END
编 辑:苏小花
责 编:李志强
审 核:蔡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