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分析,目前我市受均压控制,东北风1级—2级,相对湿度69%~99%,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为四级,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预计21日—23日,静稳高湿天气仍将持续,环境空气质量存在中度及以上污染风险,首要污染物为PM2.5。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依据《石嘴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现决定于2024年11月21日13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众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尽量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施工工地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全面执行《石嘴山市2024年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Ⅲ级(黄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加强帮扶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扬尘源减排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转运、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3.移动源减排措施。加强交通管制,限制高排放车辆上路行驶;禁止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 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另据石嘴山市气象台消息
石嘴山市气象台
2024年11月21日15时40分
发布强降温雨雪大风预报
受强冷空气东移南压影响,23-24日,我市有一次小雨或雨夹雪转雪天气过程,主要降水时段集中在23日下午到24日白天,全市累计降水量1~3毫米;24-25日全市有4~5级偏北风,阵风7~9级,26日全市有5级左右偏北风,阵风8~10级,并伴有沙尘天气。
24-25日,全市气温持续下降,25日日平均气温较23日下降8~10℃,25日全市最高气温降至-6~0℃,26-27日最低气温持续较低,全市在-13~-6℃。
监制丨 王彦平
审核丨 杨 丹
编辑丨 院 强
版式丨晓 丽
素材丨石嘴山发布 石嘴山市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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