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余锦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经安徽省纪委监委批准,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和马鞍山市花山区监察委员会对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余锦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锦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入党时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利用职权影响,安排特定关系人到业务单位工作;在负责相关业务中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余锦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马鞍山市花山区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省投资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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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编辑:朱小曼 校对:傅中平
审核:陈希颖 审签:陈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