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很高兴推送【法与交叉学科国际学会】咨询委员会张仁善教授的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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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张仁善著《近代中国法律的多维观察》
张仁善 辩护人Defenders 2023年08月24日 16:15 江苏
张仁善:《近代中国法律的多维观察》,法律出版社2023年7月第1版。张仁善 江苏东台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美联合学术委员会(JAC)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江苏省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曾多次赴美国、德国等高校及科研院所访学。代表著作有《中国法律文明》《礼·法·社会——清代法律转型与社会变迁》《近代中国的主权、法权与社会》《法律社会史的视野》《司法腐败与社会失控1928-1949》《1949中国社会》《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1927-2021》等;编辑《王宠惠法学文集》;曾主持过多项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数次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近代中国法律是在特殊历史变局下展开的,主动与被动、移植与继承、主权与法权、制度与实践、人物与事功等等之间,相互杂糅,张力十足。从多维视角观察近代法律运行及法律人,是纵览法律近代化全貌的主要路径之一。本书围绕法律运行,集中观察近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司法改良的计划、司法程序的设计及司法运行实效等问题;围绕法律人,集中观察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律精英的机缘、法律人的理想及法律人置身的社会生态等。附篇部分侧重研究方法、研究视野的思考及治学心得的体会。研究中,注意今昔对话,中西映照,反思历史,启迪现实。
近代中国法律变革,初始主要因中外司法纠纷而兴,司法主权问题相应成为触发法律创造、法律实践的主线。如果将近代中国司法环境比拟作一座剧场,那么,际遇特殊的社会大变局之下,法律运行的主体、程序以及效应等,都在司法剧场中上映,在司法舞台上展示。在剧场中,能看到剧场经理的经营理念、剧目导演的价值取向、演员个体的才艺水平、观众的审美情趣及现场反应等;在剧场外,则能目睹剧场功能的延伸效应,或社会反响。近代司法剧场内的效果可谓优良,无论是剧本创作、背景设计、演职人员选拔以及硬件配套等,都比较到位。司法剧场的外延效应,则往往照近不照远,在剧场辐射的近畿都邑,成效显著;边远末梢,则颇为不堪。其中的主客观原因,不一而足,需要立体观察。法律运行,离不开法律人;法律观念,也主要以法律人为载体。近代精英化的法律教育,造就一大批新型法律人才,他们能在国际外交、法律舞台上纵横捭阖,折冲樽俎,尽显法律名家风采。但精英培育体制下,法律人才的规模难以扩充,直接导致广大中下层法科专业人才的匮乏。有限的法律精英人才,难以支撑起巨型司法大厦,具体而言:第一,法治理想有余,结合实际不足;第二,国际接轨有余,本土改造不足;第三,制度构建有余,司法实践不足;第四,顶层设计有余,基层落实不足;第五,规则改良有余,破立势头不足。法律精英们处在高耸入云的琼楼玉宇,难以深入社会底层细致观察;他们的法治理想落实到实际社会时,很难实现本土改造;他们所处的地方往往是条件比较优越、改革易于落实的大城市或发达地区,未能涉足广大的欠发达及不发达地区;所以他们制定的诸多规则,更多偏于理论、制度,改良耐心有余,革命精神不足。他们在司法舞台上的表演是成功的,但受众的反响及功效的辐射,远不如通过自下而上的政治宣传鼓动。结果就是,司法运行难免受阻,法治进程步履维艰。社会近代化并未在规则改良的引领下完成,而是通过革命手段,颠覆既有规则体系,使之发生根本转向。本书基于对近代中国法律的多维观察,重点聚焦两大类内容:第一,围绕法律运行,集中讨论了近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司法改良的计划、司法程序的设计及司法运行的实效等问题;第二,围绕法律人,集中讨论了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律精英成长的机缘、法律人的理想以及法律人的活动对法律运行的影响等问题。附篇6则,系作者著作的自序、为他人著作所作的序言以及作者曾经接受过的学术访谈录等,主要谈及研究方法、研究视野及治学心得等。通过研究,力求今昔对话,中西映照,反思历史,启迪现实。事贵坚持,不勤则怠。本书是作者近一段时期以来研究心得的小结、阶段性所学所思成果的检讨,得以付梓,犹如在自己学术之路上又铺一粒石子,作为再进步的起点标记。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亲属、继承案件裁判中情理法的交汇/74四、法权讨论委员会的经历对郑天挺学术和教育行政生涯的影响/196第十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改进大学法律教育的理念、成效及反思/229二、南京国民政府后期改进大学法律教育的理念及成效/232三、目前我国大学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238五、精深学问也得接地气:法律史知识如何走近大众/257参考书目/272
后记/281
本书的主体内容曾先期以论文的形式陆续发表于中外期刊、专题论文合集,或作为行将付梓的翻译作品的译介提前推出。这些成果按章目顺序,分别刊于:《江苏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法律翻译与法律移植》(何勤华、屈文生、崔吉子主编,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英文刊于[德]Berliner China-Hefte/Chinese History and Society 第50辑,2018年版)、《南大法学》(2022年第6期)、《法治现代化研究》(2019年第3期)、《中国法律近代化论集》(第4卷)(张生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李雪梅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王宠惠法学文集》“序言”(张仁善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一代大师王宠惠的志业与情怀》(东吴大学庆祝120周年校史系列丛书,谢政谕主编,台北,东吴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郑天锡《东方与西方:六十生旅·八十感言》中译本译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即出)、《南开学报》(2022年第6期)、《东南大学学报》(2022年第5期)、《中国史研究》(第69辑)(韩国中国史学会编,中国史学会2010年版)。现商得原刊物编辑、文集主编及译作出版单位的慨允,择其精要,汇入本书。
附篇“学思漫录”6篇,含2篇自编文献序言。3篇系我曾经指导过的博士生、现分别执教于不同大学的刘海波、李相森、李文军等专著所作的序言,征得原作者同意,“剥离”附此。另有访谈录一篇,系作者约10年前的一次学术访谈记录,因现场接受采访,即问即答,只是对自己求学心路的简要陈述,远不够缜密,但并无自矜之意。本书中的不少内容及观点,曾在境内外多个场合作过专题发言或讲座交流,得到众多师友的指教。除诸家刊物及出版社的主编、责任编辑曾予以直接校正外,其他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张生研究员,南开大学的郑克晟、冯尔康、孙卫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李雪梅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的王健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的何勤华、李秀清、屈文生教授,复旦大学的王伟教授,台湾地区东吴大学的谢正谕教授,英国伦敦大学的郑斌教授,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的罗梅君教授,韩国庆北大学的任大熙教授,等等,都提供过修改建议。感谢诸多师友的支持帮助!特别值得感念的是郑斌教授和郑克晟教授。郑斌教授为郑天锡先生的哲嗣,生于1921年。为了翻译、介绍郑天锡先生的自传,我于2016年前后开始联系郑斌先生,并获得他的慷慨授权,此后相互不断邮件往来,郑先生提供了大量关于郑天锡及其家庭的资料、照片或扫描件。在翻译过程中,郑先生给予我持续的关心和支持,每有疑问,向先生请益时,均能在第一时间得到他的邮件回复。他还特意贴心关照:邮件联系时,为便利快捷,我可以直接用中文发问,他的电脑由于未安装中文输入法,只能直接用英文回复。郑克晟先生为郑天挺先生的哲嗣,生于1931年。2019年在南开大学召开的“纪念郑天挺先生诞辰一百二十周年暨第五届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的间隙,我曾就郑天挺先生家族亲缘关系等问题求证于郑克晟先生。令人伤悲的是,郑斌、郑克晟两先生先后于2019年、2022年以98岁、91岁的遐龄仙逝,但他们的道德文章及奖掖后学的长者风范将嘉惠学林,垂范后世。对于其他师友的帮助,兹恕不一一列出名单,在此一并深表谢意。为行文简洁,书中提及的诸多先贤名字,时有免去“先生”敬称。本书是我近一段时期以来,对近代中国法律问题持续思考、不断探讨的心得感悟。由于阅读渐广,思随境异,视野识见也相应提升,对诸多问题不时会有新的理解,也有些认识会与往昔观点相左;对人物的评价或学术成果的综述,彼时囿于阅读范围的偏窄及检索工具的短缺,绍述不够周延;曾经揭示的一些问题如法律教育等,现在也多已改进。值此付梓之际,根据全书统一体例的需要,新拟了部分章目名称,对原作中个别字句、人名有明显讹错的加以订正,对格式规范及习惯表述等作了微调,使主题更集中明了,结构更清晰合理,其余基本保留了作品刊发时的风貌及观点,也权当在自己的学问蹊径上再铺一粒石子,作为再进步的起点标记。至于“在所难免”的不足,唯祈方家同道惠赐明教。本书获2018年南京大学人文社科双一流建设第三批“百层次”科研项目“中国司法传统及其现代性价值研究”、2021年南京大学新时代文科卓越研究计划“中长期研究专项”(中华文化传承创新类)、“中国法律文化的演进及其现代性阐释”等课题的资助。本书稿在出版审读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几番删削,篇幅也被大大压缩,给责任编辑解锟女士及其他编辑人员平添了额外工作量,特此致歉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