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助残扶困·睢宁光明行启动仪式举行
○ 严厉打击!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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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来睢调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
11月19日下午,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杜晓镇一行来睢,调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弥雷陪同活动。
杜晓镇一行前往魏集镇张庄村、睢城街道戈圩社区及马园社区等地残疾人家中,实地察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详细了解残疾人对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残疾人用好无障碍改造设施,乐观面对生活。活动中,杜晓镇还实地调研了睢宁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县残联法律救助工作站等地,现场了解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法律救助等情况。
杜晓镇表示,要进一步创新措施,充分考虑残疾人实际以及个性化需求,深入细致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要坚持多措并举,立足当地特色,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要充分发挥工作站资源优势,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专业、高效的优质服务,不断增强残疾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中国工商银行睢宁支行上线!
11月21日上午9点,中国工商银行睢宁支行党总支书记、行长王峰将做客《政风热线》直播室。如果您有存贷款、理财、银行卡及企业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方面的咨询、投诉,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或扫码留言。
▌强化安全责任 筑牢安全防线
睢城街道: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11月20日,县市监局联合睢城街道在后园农贸市场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讲解火灾发生时安全疏散逃生要点,并现场进行实操演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商户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其应急处置与自救互救能力。
金城街道:开展“生命防线 共筑安全”消防演练
近日,金城街道组织开展“生命防线 共筑安全”消防演练。消防员通过讲解和现场演示,为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设置油锅起火灭火、高层建筑起火逃生等多个演练项目,让大家在实战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凌城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11月18日晚,凌城镇对辖区内的洗浴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洗浴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备,以及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等现象,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
岚山镇:排除安全隐患 守护广场平安
近日,岚山镇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辖区公园、广场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为村民创造良好的游玩环境。
梁集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近日,梁集镇刘祠村在辖区工业园区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桃园镇:开展辖区重点场所专项检查
近日,桃园镇对辖区内台球室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进入台球室的未成年人进行劝返,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无证经营等问题,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提高法律意识,规范经营。
▌2024助残扶困·睢宁光明行启动仪式举行
11月20日,2024助残扶困·睢宁光明行启动仪式在睢宁复兴眼科医院举行。该活动由县残联指导,中国狮子联会江苏代表处金鸡湖服务队联合睢宁复兴眼科医院共同开展。
仪式上,睢宁复兴眼科医院被授予“睛”彩行动合作单位铜牌。中国狮子联会江苏代表处现场捐赠5万元作为此次慈善服务经费,50名残障及经济困难老人将在睢宁复兴眼科医院接受白内障手术。
▌学习提升护理技能 促进长护优质发展
11月20日,睢宁县长护险第四季度大型护理技能培训举行,对全县300名护理员进行授课培训。本次活动由睢宁县医疗保障局、睢宁县长护险服务中心主办,徐州佳邻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承办。
睢宁县医疗保障局照护科工作人员就长护险业务政策进行解读。睢宁县长护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心理疏导内容进行剖析。特邀专家详细介绍了鼻饲、理发等护理技能在实操中的注意事项,并邀请护理员上台实操演示。
▌2024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走进王集镇
11月19日,由县文体广旅局主办、县柳琴剧团承办、王集镇文化站协办的2024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走进王集镇双堰小区和赵集村,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丰富的文化“大餐”。
▌睢河街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1月19日,睢河街道关工委邀请县关工委“五老人员”走进高铁商务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分析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多种因素,讲解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遭受不法侵害时如何自我保护,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魏集镇:整治人居环境 擦亮乡村“颜值”
近日,魏集镇陆圩、王圩等村组织人员在辖区内主干道路沿线、河道沟渠等重点区域开展垃圾清理行动,同时通过乡村大喇叭、宣传画等形式,加大垃圾分类、环境保护方面的科普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李集镇:冬管大蒜解民忧
11月19日,李集镇郝庄村党总支组织人员,帮助在该村承包土地种植大蒜的邳州种植户李刚清理农用薄膜和杂草,解决外来客商因事返乡无法进行蒜田管理的后顾之忧。
▌严厉打击!12月1日起施行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司法解释自12月1日起施行。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确规定五项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情形
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五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
▪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聚众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 以围攻、扣押、殴打等暴力方法对执行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 因拒不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进一步列举十项拒执罪“情节严重”情形
司法解释进一步列举了十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
▪ 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等等。
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 可以构成拒执罪
一些被执行人有钱不还、转移财产,以各种手段逃避执行。此前司法实践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般针对的是判决、裁定生效后隐藏、转移财产的,此次司法解释明确: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吗?司法解释进行了明确。规定: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明确拒执罪从重、从轻情节
司法解释明确从重、从轻情节。关于从重情节,规定,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关于从轻情节,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者部分执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明确拒执罪追赃挽损程序
司法解释还明确了追赃挽损程序,规定:对被告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诉时,对其故意毁损、无偿处分、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虚假转让等方式违法处置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交由执行法院依法处置。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侦查移送情况对涉案财产进行审查,在提起公诉时对涉案财产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最新发布!可减免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消息,自主创业有优惠,这些费用可减免。
重点群体创业
税收减免政策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重点群体创业行
政收费减免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长期执行
▌最新!恢复开行、增开!
根据旅客出行需求,铁路部门恢复了部分旅客列车。赶快看看有没有你需要的车次↓↓↓
部分列车恢复开行
统计截止日:11月20日
还有最新一波增开列车信息
涉及徐州多趟
增开列车
统计截止日:11月20日
记者 | 朱申 冯威 赵庭兰 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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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恨不得24小时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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