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6名
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报名时间:
9月4日至9月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民兴街道黄山路)二楼站务部
具体招聘如下
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公告
合同制消防员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力量补充,为充实金沙县消防救援力量,更好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6名(只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持有B驾照资质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中专和高中);
6、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7、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及治安违法记录;
8、退役军人和符合消防救援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优先录用。
8、具有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运动特长的优先录用。
9、一经录用,工作年限不得少于1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合同制消防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招聘对象自行填写《金沙县合同制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8日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到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民兴街道黄山路)二楼站务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联系人:李祥宇,18485824077):
1.必备材料:
①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③《金沙县合同制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④证件照6张(1寸蓝底或白底);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⑤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⑥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⑧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⑨对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招聘对象须于2024年9月8日前向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报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按照规定的专业范围、标准条件组织审批。
(二)资格审查。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现场由工作人员告知招聘对象。
四、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聘考核。合同制消防员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各考核环节由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测试。体能科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成绩按相应赋分进行加分并进行排名。
(二)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三)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政治考察。参照征兵政治考察要求进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各考核项目均合格人员中,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核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以及有合同制消防员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入职培训。新聘用合同制消防员参加由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根据公示的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依次补入。入职培训1个月内,组织合同制消防员开展体格检查复查与政治考察复审,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实行返还个人工资及补缴体格检查费、服装费、伙食费等经济性惩戒措施。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入职后,根据队员表现情况和金沙县实际,分配到消防救援站及乡镇专职消防队工作,工作满一年期间且表现优秀的,积极推荐参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
合同制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其他补助三部分构成,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不发绩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按2100元/月(含“五险一金”)发放、基础绩效按1100元/月发放。工作满一年后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增资。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0857-7219119。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金沙县合同制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此表电脑录入后打印或用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
2.此表打印一式两份(照片各贴两张);
3.将有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装订在一份报名表后(另一份报名表后只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4.报考岗位统一填写“合同制消防员”
金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9月2日
声明:本平台发布的各类招聘信息仅供求职者参考,招聘信息均根据用人单位招聘公告进行整理编辑。由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有变化可能,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用人单位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用人单位确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