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为提高全社会
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
案例一“施暴者因不满对方起诉离婚预谋杀人
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引发关注
被告人谢某宇与被害人文某某(女,殁年31岁)于2014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谢某宇常年沉迷赌博,双方家庭通过变卖房产等方式为其偿还巨额赌债。谢某宇还多次无故殴打、辱骂文某某,甚至持剪刀捅扎文某某,致文某某多次受伤。2021年1月,文某某再次被殴打后回到父母家中居住,并提出离婚。谢某宇不愿离婚,扬言杀害文某某。同年7月7日,文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谢某宇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后再度扬言杀害文某某。同月9日7时许,谢某宇携刀到文某某父母家附近蹲守意图行凶,因未等到文某某而未果。次日,谢某宇携刀再次蹲守,待8时许文某某出门上班时,将文某某拉至楼梯转角平台处,威胁文某某撤诉未果后,持刀捅刺文某某数下,致文某某当场死亡。作案后,谢某宇逃至楼顶天台,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谢某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谢某宇常年沉迷赌博并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因不满妻子起诉离婚,经预谋后将其杀害,作案动机卑劣,犯罪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据此,对谢某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谢某宇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目录
案例一: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施暴者因不满对方起诉离婚预谋杀人,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
案例二: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因不堪忍受长期严重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作案后自首、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
案例三: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案——受害者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法院+妇联”合力守护妇女权益
案例四:被告人刘某坤虐待、重婚案——虐待共同生活的哺乳期妇女和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处
案例五: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不能因为披上家庭的外衣就否认它的本质是暴力。请记住,家暴不是家里的小矛盾,实施家暴构成犯罪的施暴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让我们一起
对家庭暴力勇敢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