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构
报名条件
自然条件
政治条件
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相关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
心理品质条件
具备正确的飞行动机、良好的认知能力、稳定的情绪特征、灵敏的应变反应和坚强的意志品质。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身高在162~181cm之间;体型匀称,体重在48kg以上(录取时未满15周岁可放宽至46kg以上);双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检测均在0.8以上(相当于“E”字表5.0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文身、刺字等。
文化条件
学习成绩优异,预估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要求,外语限英语,高中阶段必修教育部明确的军队招收飞行学员选考科目。
待遇保障
招考阶段
对报考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学生不收取任何费用。定选考核期间,参检学生和带队老师按规定标准核销往返路费、安排食宿。
就读阶段
对海军航空实验班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统一发放被装,按月发放伙食补助和生活补贴,向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发放一定的奖学金。
毕业阶段
海军航空实验班学生从高三年级起统一参加海军招飞选拔检测,检测合格的海军航空实验班学生,根据培养协议,高考本科提前批志愿必须首先填报海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依据高考成绩和飞行潜质测试结果择优录取;综合素质优异的,推荐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培养。未录取为飞行学员的海军航空实验班毕业学生,可正常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招生程序
《招生考试通讯》杂志微信公众号“沈阳中考通讯”
设计| 史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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