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今年刚参加工作,入职三个月后他向公司索要社保缴费凭证,人事主管告诉他,每月发放的工资单内已罗列个人社保扣缴情况,无其他纸制凭证,如确有需要,可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
请问: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
本案例中,公司通过工资单的形式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反馈给小张本人,已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若小张确需参保证明的,可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故公司的说法正确。
温馨提示
个人参保情况查询打印主要渠道:
线下:
1.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就近社保分中心服务大厅
2.“社银直联”项目(本市9家银行,1600余个银行网点)
线上:
1.上海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
3.随申办市民云
编辑:朱胜霞
资料: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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