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一镇开展整治行动,这些行为一律从严查处

民生   2024-11-19 19:08   广西  

信都镇关于加强镇容镇貌规范管理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经营商户:

为进一步加强镇区环境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创优辖区道路的交通环境,解决占道经营带来的道路交通堵塞、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贺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2024年11月19日起,信都政府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交警、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镇区范围内各类违停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对镇容镇貌管理秩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行动分三个阶段。一是广泛宣传阶段:11月19日-24日,每天对信都主要街道延街商铺入户宣传,占小车泊位二轮车贴单提示,小车违停录入劝离;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劝离整改。二是集中整治阶段:11月25日-12月1日,每天联合执法,二轮车违停拖移,小车违停贴单;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置。三是长态治理阶段:12月1日以后,每周至少3天联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违停车辆开展整治行动

(一)管控区域:镇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商场、小区消防通道等周边道路;

(二)停放要求: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划线的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   

(三)拖移情形:对下列情形乱停乱放的车辆,将予以拖移。

1.机动车未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内的;

2.机动车在禁止停车路段停放的;

3.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未规范停放在相应停车泊位内的;

4.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的;

5.车辆占用人行道或盲道停放的;

6.“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

二、对市场秩序开展整治行动

(一)严禁占道经营。对擅自占用镇区街道、公路两侧、人行道及其他公共区域摆摊设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严禁店外经营。临街商场、门店经营者不得超过房屋门面经营或展示商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街道及公共用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严禁私搭乱建。严禁在镇区道路违规搭建遮阳棚、遮阳伞、违规广告牌等,已经搭建的请立即自觉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四)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油烟等不文明行为。各商铺、摊位要按照“门前三包”要求,做好卫生保洁,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油烟等不文明行为。   

全镇群众要自觉抵制不文明的经营、停车行为,各商家、经营户要积极支持配合整治工作,拒不整改的,镇政府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理。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人民政府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贺州融媒    编辑|贺州家园(信息仅作分享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点击阅读原文看更多资讯

看完顺手点赞在看  

贺州家园
关注贺州家园,每天为你推送贺州新闻、八步身边大小事、热门事、新鲜事,了解更多贺州新闻与民生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