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公告。详情如下↓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鸡街镇白泥卡村34号。
悬赏金额:申请人同意凡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的准确地址信息,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同意向提供的单位和个人支付200元及执行到位金额2%的赏金。
申请执行人朱国荣与被执行人冉天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24)云0112民初7006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冉天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4年11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冉天华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1-63985742(周法官)
●不得带病上岗(课)!国家疾控局:全人群普遍易感、酒精对其无效
编辑: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