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2024年11月份因大病、残疾等生活困难家庭经本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后公示、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宁夏民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镇评审小组审批后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6户30人,户内新增、提档9户11人,停发6户7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来访或以书面形式向兴隆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中心进行反映,以便我镇及时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对人员进行待遇新增、待遇调整。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电 话:0954-3779018
附 件:兴隆镇2024年11月份新增城乡低保、户内待遇调整、停发花名册
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END
编 辑:苏小花
责 编:李志强
审 核:蔡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