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小说】
桃的故事
文/赵学娥
六、兰芝
南岗街北面三里多路有个村庄叫小潘常,庄上有户人家主人叫潘文秀,他们家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本来家里日子过得还不错。大儿子二十一岁,年前刚取了媳妇。大女儿十三岁名叫兰芝,大儿子和大女儿之间死了一个孩子。二女儿十一岁,小儿子六岁,二女儿和小儿子之间也死了一个孩子。那年头,缺医少药,不要说普通百姓家,就连达官贵人家生病死亡率也很高的。
1935年那年刚刚开春,兰芝的妈妈得了伤寒病,请了郎中吃药也没有好,不久就去世了。丈夫潘文秀伤心难过,开始不务正业,到处去赌钱,有时还带着大儿子,那知道他们的睹运还可以,后来居然做了庄家。家里的农田就由媳妇和大女儿兰芝为主,农忙时父子俩搭把手,因为做了庄家,手里也不怎么缺钱了。
十三岁的大女儿兰芝,除了和嫂子一起干活,还要照顾小弟,年纪虽小,锻炼的非常能干,而且个性很要强。有一次她爸给她买了一块布,说是给她做裤子,她拿了布找大嫂,请大嫂帮裁剪一下,当时兰芝已经会缝衣服,可是不会剪。大嫂说:现在没有空,等明天。结果,两三个明天过去了,大嫂也没帮她剪。兰芝又去找隔壁堂嫂,也说过天帮她剪裁,兰芝听出堂嫂也没有空。兰芝心一横回到家里,关上门,把身上的裤子脱下来,放在叠好的布上,依葫芦画瓢,居然独立完成了裤子的制作。
从此以后,凡是不会的就依葫芦画瓢,居然学会了剪裁衣服。不看猪吃看猪走,呆子过年看隔壁,成了兰芝的座佑铭。
一晃到了1939年春天,有一天本村嫁到小潘常的王大姑突然来到桃家,对桃说要给希贞说门亲事。
桃说:大姑啊!我们家很穷你是知道的。王大姑说:人家不嫌。桃又问王大姑女孩家的情况。王大姑介绍很详细:女孩和希贞同年,名叫兰芝,长的很俊,人也能干,十三岁母亲去世,家里有父亲,哥嫂,还有一个十五岁妹妹,十三岁弟弟。
王大姑接着说:嫂子,我也是个现成的媒人,是女孩父亲看好你家希贞,托我来说媒的,他在南岗街粮店里见过你们家大儿子。
桃又问:大姑,那他家有什么要求呢?
王大姑说:没有要求,随时可以带人。
桃说:大姑啊,你说的可是真话?要是真的,我现在就去南岗街一趟,虽说我能当希贞的家,不过我想先对他说一声才好。
王大姑说:实话对你说:她家也不是富俗人家,兰芝母亲生病后家里生活越来越差,如今死了几年,男人们那能理家,里里外外大儿媳妇为主,如今大媳妇想分家,不想带着几个姑子小叔子一起过,兰芝父亲潘文秀不想分家,就想着把兰芝找婆家嫁出去,这样既减少家里开支,又减少家里人多的矛盾。他说,大女儿16岁了,也到了找婆家的年龄,所以托我来你们家说媒。潘文秀看好你家希贞,你说潘庄离南岗街也就三里,离肖庄也是三里多路,他们男人在外面,什么情况不知道啊?
桃点点头说:我现在就去南岗街,你是在家等我,还是和我一起去?
王大姑想了想说:我和你一起去南岗,我就从南岗直接回去,你等下,我过去告诉我妈一声,我回家了。
桃家和王大姑的妈妈家只隔着一家。很快王大姑就过来了,和桃一起往南岗街走去。
到了张记粮行,桃请人把在后面帐房的希贞喊出来,王大姑把兰芝的情况又说了一遍,最后,王大姑说:希贞啊,兰芝长相,干活,我打包票,只是她妈妈死的早,没有缠成小脚,你愿意吗?
希贞望着桃说:一切由妈妈作主,不缠小脚最好。
桃和希贞、王大姑商量商量,最后决定:彩礼一副耳环,两块大洋,五月初八带人来迎亲。说定后,王大姑向北走,桃向西,各自回家。
五月初八转眼就到了,桃家迎来了如花似玉的漂亮儿媳妇兰芝。
两个年轻人一见钟情,一宿无话。
第二天早上起来,桃对媳妇说:他大嫂,你看我们家很穷,大部分时间都是外出讨饭,今后可要委屈你了。桃看着新媳妇,联想到自己当初嫁到赵家,第二天一大早,婆婆称呼自己“他大嫂”,一晃自己成为婆婆了,桃有点恍惚的轻轻搖了搖头。
兰芝笑着说:妈,你们能过我也能过。穷不怕,只要人不懒,慢慢会好的。
兰芝能这样想,桃就放心了。结婚第三天,希贞继续去粮行做事。
除了忙好家里的那点田,桃继续带着孩子们去讨饭和打短工,只是讨饭队伍扩大了,英也5岁了,可以独立讨饭。兰芝也参加讨饭和打工队伍。队伍里好象无形中形成一个现象,就是每个人讨点好吃的都舍不得吃,晚上带回家,把好吃的留给奶奶和希胜吃,希胜因为去上学堂,所以不讨饭了。奶奶越来越老了,不过精神还可以,老人和希胜又推给桃吃,大家推来推去,一家人互相谦让,十分和睦。
时间转眼到了1940年,10月份兰芝生了个儿子,全家人高兴万分,取名:大喜。四世同堂,奶奶成为了老祖,大家都随孩子喊老太太。
(待续)
作者简介
赵学娥,女,原籍江苏灌云。
1976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
2006年于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现为江苏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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