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个管理”,织金检察这样干!

政务   2024-11-18 16:54   贵州  

2024年以来,织金县检察院持续发挥案管部门检察业务管理枢纽作用,聚焦工作重点,改进管理方式,为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夯实基础,对受理的1000余起案件做到收送严谨、流转高效、监督有方。


抓实进出审核关,实现收送案从“形式规范”向“实质规范”精进

一是更新管理理念,对案件实行全面实时动态管理。织金县院检察工作同步随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管理”等理念要求的更新而改进,案件办理到哪里,管理的触角就跟踪到哪里,既不影响检察官办案自主权,又依法正确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二是找准入口审查关键点,确保收案准确。除常规的文书规范性审查外,重点做好管辖权、犯罪嫌疑人在案情况、涉案财物、强制措施、羁押期限等审查,充分考虑后续办理环节能否顺畅进行。针对移送机关超期移送的,要求说明理由,并提示刑检部门履行侦查监督职责。针对电信诈骗案件,重点查看有无管辖权或有无指定管辖材料,如在受理孙某某帮信案时,发现犯罪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均不是在本地,后建议移送机关先行解决管辖权问题。

三是锚定结案审核,确保送案规范。统一履行对外移送、推送案卷的结案审核职责,促进对外文书规范齐备,并重点审核文书是否存在明显错漏、案卡填录是否与文书同步等,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提醒补正。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记入监管台账,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畴。

四是协同管理,密切关注特殊案件进出口。每日与院侦协办沟通,落实繁简分流。对直接移送起诉、二次报捕、退查重报、证据单一、管辖权争议、存在办案风险、行政类案监督、内部监督线索等8类案件,提前与办案部门对接,做到心中有数,受理时进行针对性审查,做实案件管理。


突出服务保障关,推进案件从“快办”向“优办”升级

一是对外主动出实招,为业务部门减负。加强同公安、法院、司法局、看守所的交流,如针对政法协同互联和单轨制案件办理,与公安、法院会商20余次,确保电子卷宗规范、电子数据准确、电子换押及时。针对长假期间的收送案问题,提前与公安、法院会商,依法有序错开工作高峰,确保办案质效。针对法律援助事项,与司法局联动,确保法律援助通知书收送无误、指定辩护及时。率先引入“律师自助接待阅卷一体机”,增设“自助阅卷”,为多元阅卷模式注入新动能。

二是对内共商共治,消除风险隐患。对每日的收送案、判决裁定、在办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及其他重要数据向院领导专报200余次,报送方式简洁、一目了然。统筹单轨制案件流向监管,对网上推送的单轨制案件每日复盘、每周清理,重点筛查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案件是否在审查逮捕后按时移送审查起诉,避免因网上办案推送信息量大导致单轨制案件信息遗漏。主动适应司法办案需要,对有争议的案件和事项与业务部门沟通,不“一收了之”,如在受理王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无受审能力,建议移送机关在其恢复受审能力后再行移送。

三是优化轮案体系,确保案件分配合理。健全适应繁简分流、专业化办案的轮案方式,严格变更承办人程序,确保人案相适、同案同办。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变化、节假日、寒暑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节点的案件类型和数量,视情优化分案模式,确保检察官工作量均衡。

四是树立“哪块业务薄弱就重点分析哪一块”的思维,服务管理决策。把关注点从数据如何、高不高、追一追转到质效如何、好不好、工作实不实上来,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明显薄弱环节定期分析、研提对策,如先后对毒品犯罪、盗窃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命案等开展分析,助力把握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趋势,调度业务管理。


深化流程监督关,促进监管从“前置过滤”到“全周期紧盯”转变

一是“五必问两必审”强化进出口风险预警。将执法办案风险预警融入收案关,通过问年龄、问强制措施、问矛盾是否化解、问有无舆情关注、问侦协办提前介入情况、审健康体检材料、审身份核实笔录等搜集风险信息,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案件向院领导和办案部门反馈,做到办案风险早防控,今年已开展风险预警67次。

二是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实质化。将流程监控与出入口审核、质量评查、数据审核、涉案财物管理有机结合,把各环节的监控职责“分段”明确到具体案管干警,实现“接续”监督,共预警提醒400余次。梳理各条线监控点40余项,对反复出现的类型化问题作为日常监控重点。在常态化评查、专项评查的同时,对捕后不诉、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罪与非罪、存在办案风险等重点案件开展检查评查,深入剖析案件是否存在实体问题,找准问题根源,为案件质量上好锁。

三是持续提升业务数据准确率。坚持“办案组自检+统计每日巡查+每月以规则整体核查+问题点培训+落实惩戒”的数据监管模式,实行“点到线、局部到整体、个案到类案”点线面相结合的核查方式,拧紧数据治理责任链条,齐抓共管,为高质效办案提供参考。

四是探索不捕不诉案件回访监督。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当事人按月开展回访,了解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办案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若发现问题则向业务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目前已回访165件次,打造质量管理闭环。

来源:织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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