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河源陈浩(陈建业)犯罪团伙覆灭,警方严正敦促余犯投案自首
2024-11-01 05:00
广东
广东省公安厅再掀扫黑除恶风暴,组织清远、河源两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成功打掉了一个以陈建业(曾用名:陈浩,57岁,河源市源城区人)为首的犯罪团伙。这一行动彰显了广东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犯罪团伙在河源、清远等地长期横行霸道,为非作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广东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经过周密部署和深入侦查,终于将这个危害社会的毒瘤连根拔起。目前,包括主犯陈建业在内的多名团伙成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为了全面查清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确保除恶务尽,广东省公安厅现发布通告,敦促团伙成员及涉案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尽快投案自首。通告明确指出,凡陈建业团伙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案后有立功表现的,更可以依法获得更大幅度的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有重大立功表现,甚至有可能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还有可能依法免除处罚。但如果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通告还提到,如果陈建业团伙成员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都将视为自动投案。同时,公安机关也警告那些包庇、窝藏团伙成员,为其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人,这些行为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通告呼吁,凡遭受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相关案件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全力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陈建业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有效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深挖“保护伞”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为了方便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还公布了举报途径。来信地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松涛西二街与城北路交叉口北140米的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群众可以通过邮寄信件、拨打举报电话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此次行动再次证明,广东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决心和力度是坚定不移的。公安机关将继续深挖彻查,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胖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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