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与违法发放贷款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定,刘连舸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但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他还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两项罪名合并执行,结果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刘连舸通过受贿获得的财物及其增值部分,法院依法予以追缴,并将上缴国库。
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与违法发放贷款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定,刘连舸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但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他还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两项罪名合并执行,结果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刘连舸通过受贿获得的财物及其增值部分,法院依法予以追缴,并将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