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传染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第三批)工作人员的公告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是承担全省传染病、艾滋病、精神病临床诊疗服务和相关疾病的专业培训、技术指导、科学研究、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公共卫生职能的省级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我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详见医院官网https://crbwebtest.ynhdkc.com/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4年结业的人员。
5.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15日9:00-17:00(周一到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云南省安宁市石安公路28公里处云南省传染病医院培训楼二楼人事科2209办公室,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纸质版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正面证件照片1张;
5.参与报名的人员需要现场领取并填写《云南省传染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第三批)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照片,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的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视同具有相应职(执)业资格证;
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尚未领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提交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视同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四、考核
本次招聘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可免笔试。每个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面试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情况,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四)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
(五)本次招聘考核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由于报考者本人填写的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联系上本人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六、体检和公示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入职前放弃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入职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我院编外人员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我院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石安公路28公里处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728013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
2024年11月7日
来源:云南省传染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