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解读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7号)规定,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1、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我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2、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且审核发放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3、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已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满16—24岁的青年)。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一)线上申报。企业登录东营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公共就业--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系统提示申报。(网址:http://218.58.211.174:9100/hso/logonDialog.jsp)(二)线下申报。企业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三)劳务派遣单位需自主申请,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2. 企业一次扩岗补助申请材料模板.rar
3. 劳务派遣企业一次扩岗补助申请材料模板.zip
附件1:
东营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明细
序号 | 经办机构 | 咨询电话 | 现场办理地址 | 窗口电话 |
1 | 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6378797 | 东二路与南一路交叉路口西南200米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915-2 | 6378797 |
2 | 东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8235165 | 东营区宁阳路3号楼327房间 | 8235165 |
3 | 河口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3653266 | 河口区河聚路20号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26房间 | 3653266 |
4 | 垦利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2522506 | 垦利区育才路人社服务中心二楼失业保险窗口 | 2522506 |
5 | 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5682326 | 利津县利二路295号就业创业服务中心103室 | 5682326 |
6 | 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6445830 | 广饶县花苑路317号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6445830 |
7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 8018679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9-1号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社保大厅 | 8325231 |
8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人社中心 | 8019755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二楼东厅 | 8019755 |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编辑:牟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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