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28日),南京公积金突发新政,此次政策在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套数认定、贷款次数认定等多方面有调整,力度空前。
并且,此次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9城共享!新政自8月27日开始执行。
新政内容主要总结为以下几点:
1、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
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可贷年限按照申请人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区分主借款人或配偶。
2、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认定,由商业银行决定
自2024年8月27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来决定。对于组合贷款,商贷认定是首套,公积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来行。
3、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再查验历史记录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4、取消多子女家庭额度限制
取消多子女家庭首次、首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制。
5、取消二套房贷款房屋面积限制
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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