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赡养母亲30年,母亲离世后,留下300万遗产,大哥提议平分,该女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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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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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这座繁华的都市里,刘老太一家因遗产问题陷入了纷争。刘老太膝下有三名子女:儿子大强、大女儿大美以及小女儿小美。她曾独自一人将这三个孩子抚养成人,见证了他们的成家立业。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遗产风波,让这个家庭分崩离析。大年三十,本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儿子大强却向刘老太提出了一个无理的要求——希望母亲卖掉现居的房子,将钱全部给他,由他负责母亲的养老送终。刘老太拒绝了这一要求,她认为三个孩子都是她的心头肉,不应偏袒任何一方。此举惹恼了大强,他竟与母亲争吵起来,导致刘老太因情绪激动突发脑梗,留下了腿部行动不便的后遗症。在刘老太住院期间,大强和大美对母亲的态度冷淡,只有小女儿小美不离不弃,悉心照料。出院后,小美更是将母亲接到了自己家中,无微不至地照顾了整整30年。这期间,刘老太曾多次表示要将名下的房产和存款100万留给小美,但小美考虑到家庭和睦,并未急于过户。然而,刘老太的突然离世,让遗产分配问题变得棘手。大哥大强提出将房子卖掉平分,连同母亲名下的存款也一并平分。小美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她认为自己对母亲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理应继承大部分遗产。但大强和大美却反驳称,小美只是将母亲接到了自己家中,并未真正照顾,且母亲在小美家还帮忙做家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分配的原则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虽然小美未能提供刘老太生前的书面遗嘱,但邻居们的证人证言足以证明她对母亲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法院判决小美分得刘老太遗产的80%,而大强和大美各自分得10%。这场遗产风波,不仅考验了亲情,更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它提醒我们,无论面对多大的诱惑和利益,都应坚守道德底线,珍惜家庭和睦。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