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渣打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相关要求,积极依法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简称“房贷”)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房贷业务(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
二、利率定价调整规则
(一)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重新约定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重新约定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上季度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二)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重定价。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贷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调整后,原贷款合同重定价日在某周期的对应月份无相应对日的,以当月最后一日为重定价日。贷款存续期内仅可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
(三)对于固定和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客户需先向我行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再申请按上述规则进行利率定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后,客户不可再申请转回固定利率。
(四)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二套房贷,如符合“二套转首套”房贷条件的,客户可向我行申请“二套转首套”,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转成首套房贷,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申请渠道
(一)关于利率加点值调整:客户可于2024年11月1日(含)起线上通过我行微信小程序“渣打银行自在E贷”-点击个人中心里的“申请调整贷款利率或重定价周期”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贷款利率调整后,您将收到我行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最新还款计划表。
(二)关于重定价周期调整:我行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含)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客户可通过我行微信小程序“渣打银行自在E贷”-点击个人中心里的“申请调整贷款利率或重定价周期”栏目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三)当前以固定利率定价的客户可于2024年11月1日(含)起通过我行客户服务热线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如符合“二套转首套”房贷条件的,客户可线下前往我行网点申请“二套转首套”,审核通过后,如符合上述利率加点值调整规则,可继续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
四、温馨提示
(一)为维护您的权益,敬请关注人民银行官网每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如符合调整条件,您可在人民银行发布相关信息后向我行提出申请。
(二)利率定价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谨防电信诈骗。
(三)如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贷款服务行更新。
(四)我行暂不支持对个人住房逾期贷款进行调整,为确保您能顺利完成相应申请和调整,建议您尽快归还当前积欠本息,并在归还后主动致电我行客服热线。
(五)我行整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调整的常见问答,您可以通过渣打银行微信公众号查阅。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6083。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