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市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21人(综合岗和教师岗)

文摘   2024-11-06 08:49   山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莘县户籍的岗位,落户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莘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及备案制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11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00-11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莘县人民政府网(www.sdsx.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00-11月16日11: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 (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00-11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及时打印《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第二批)》和《2024年应聘莘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第二批)》(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办理(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同一招聘单位内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两大类,均考一科。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的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面向社会公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此简章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635-7321221
县教体局:0635-7137765
监督电话:0635-7322148 7310128

附件:
1.《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第二批)》
2.《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二批)》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第二批)》


附件2:《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二批)》





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二批)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莘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及备案制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

3.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4年11月1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对按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面试前资格查需提供报考该学历时的前置学历证书(比如,报考成人函授专科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要求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须提供相应的高中毕业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资格审查时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查。

6.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11月11日以前取得。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应聘者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者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方向)的,即该一级学科只有这个方向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8.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9. 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0.哪些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应聘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定向岗位除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还需要符合本《应聘须知》第十一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1.哪些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定向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退役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学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莘县应征入伍或莘县籍,服现役满2年(含)以上,根据军队(武警部队)有关规定退出现役的人员。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12.哪些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

1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4.报考定向和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资格初审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定向材+岗位+姓+电话)发送至邮箱sxrskszx@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7321221进行确认。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5日16点以前发送证明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招募通知书”、年度考核表和期满合格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上)。

15.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残疾人员,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考务费的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 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笔考务费减免+岗位+姓名+电发送至邮箱sxrskszx@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7321221进行确认。应聘者必须在2024年1115日16点以前提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上)。

1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4年11月15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4年11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17.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县人事考试中心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

18.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简章》或《岗位表》)。

19.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简章》及附件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为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如实填写,填写到报名之日止,简历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连贯、完整。

在职人员报考的,报考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所在岗位、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的相关规定。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一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20.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将处理结果存入考生档案。

22.关于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聘用后如何管理?

对于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3.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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