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汪丽媛)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源头隐患,纵深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和逾期未报废“清零”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现对全省逾期未检验面包车和重型货车予以曝光(截至2024年11月3日),请车辆所属企业相关负责人、管理人、驾驶员尽快年检车辆。
公安交警提醒: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上述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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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狄春华
责编 | 刘前勇
编辑 | 岳青、濮颖
值班编辑 |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