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微腐败”须用铁拳头

政务   2024-11-25 07:44   贵州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对身边的“蝇贪蚁腐”感受更为强烈。今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乡科级干部8.9万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均较去年同期实现显著增长。看到身边搞腐败的党员干部被一个个查处,群众普遍感到,党中央动真格,反腐败有力度,闹心事少了,获得感多了,期盼把反腐败长期坚持下去。
  数据、民心是镜子,既彰显出惩治“蝇贪蚁腐”取得明显进展,也反映出腐败存量未清、“拍蝇”仍需加力。盘点近期各地查处通报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有的村委会主任侵占五保户五保金;有的派出所所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向群众摊派费用……“微腐败”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农业农村等各领域,仍然呈现量多面广典型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作出重要部署。必须坚定决心,保持政治定力,纵深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用铁拳头惩治“微腐败”。
  强力推进办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办案是最直观的标尺,也是最有力的震慑。要推动资源、力量下沉,改变基层监督办案薄弱局面,集中优势力量突破一批典型案件。以更大力度清理存量、拓展案源,对信访举报再梳理、“回头看”,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蚁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疑难复杂案、“骨头案”,集中攻、提级办、纵深查,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巩固严的氛围。用好督导利器,逐级压实责任,推动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真包案、包难案,一包到底见结果。集中查处、及时通报典型案件,让腐败分子心生敬畏、收敛知止,让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走好群众路线,充分依靠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群众感受最直接。只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与群众监督贯通起来,才能最大程度凝聚惩治“微腐败”的合力,不断提高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效能。要发扬“四下基层”传统,走出机关、下沉一线,善于倾听群众意见、打消群众顾虑,让群众讲真话、道实情。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问题反映渠道,用好“码上监督”等信息化手段,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善于从群众反映中发现问题线索。身边乱飞的“苍蝇”少没少,基层群众最有发言权,要适时公布进展成效,主动接受群众评判,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持续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惩治什么问题。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入手,突出重点、靶向发力,用好专项治理、点题整治等工作方法,找准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微腐败”的具体表现,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清理整治,让监督的“放大镜”更加聚焦,让整治的抓手更加精确。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治,对个性问题把脉问诊、直击病灶,对共性问题、行业性问题,加强类案分析,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结合案件整改、专项整治等促推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不断完善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维护群众利益常态长效机制。对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重拳出击、风腐同查同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惩治“微腐败”,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也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的高度精准研判形势,运用科学办法,抱定除恶务尽的决心,拿出务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以看得见的变化、感受得到的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原标题:广安观潮|惩治“微腐败”须用铁拳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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