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
“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
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
——市场监管领域有关政策专场
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在发布会上介绍《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市场监管领域减免责“四张清单”等有关情况,同时对于企业关心的一些问题也进行了解答。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制度》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铁刚介绍,2024年9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授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家单位从事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授权海南省从事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这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登记成本,提高名称登记效率,进一步优化海南省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为了更好地承接授权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
《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
管理工作制度》
明确工作流程和核准时限
进一步提高登记管理工作
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在海南省办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主要有三个便利:
一是本省即可审批,登记更便利。在2024年10月1日之前办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需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后,企业在本省便可申请办理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二是“双线”协同办理,办事更便利。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申报线上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请,线下可到海南省政府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开办窗口申请。
三是设置服务专线,咨询更便利。海南省开通了0898-65221600咨询专线,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登记管理系统综合业务首页进行公示,另外还增设了4007965656咨询热线,为企业咨询提供快捷通道。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为企业灵活拓展市场和选择市场方向、实施全国性战略布局、不断发展壮大提供更好的服务,与企业共同打造本地品牌,进一步提升海南企业竞争力,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自主申报的企业,需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子公司须为全资、控股或参股,不含分支机构以及在港澳台投资的子公司)。如,海南**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南省、北京市、广东省等三个以上的省级行政区划投资子公司,子公司的字号与海南**贸易有限公司的字号“**”一致,且经营1年以上,即符合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申报条件。同时,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官微上也发布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报指南》,包括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报背景、不含行政区划名称释义、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内容,方便企业了解如何申报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通过推送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申报指南、在各级企业开办窗口发放宣传册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方式,让企业充分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熟悉申报流程,顺利完成申报。二是做好咨询和帮办导办服务。逐步将咨询和帮办导办服务延伸到市县市场监管局,在市县企业开办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帮办导办和咨询工作,让有帮办导办诉求的群众能够在所在市县就得到相关服务。三是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开展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培训,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窗口企业名称登记审查人员和全省各级窗口咨询、导办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完善配套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疑难名称问题研究处理机制和名称争议处理机制,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名称争议。
2024年2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地域、领域等实际情况,科学细化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适用情形。……鼓励行政机关制定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从重罚款等处罚清单,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法律规范定期梳理、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指导、培训。”
据铁刚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特点、监管现状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基准》,海南优先从一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反映较大,以及切实能为经营主体减负的高频执法事项中,重点从食品安全板块筛选部分减免责事项,制定了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四张清单”指:
一是《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食品安全板块)》,共34项。这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列举的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三种情形,重点梳理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中的处罚事项,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作出了裁量和细化。二是《从轻行政处罚清单(食品安全板块)》,共49项。三是《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食品安全板块)》,共6项。这2个清单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考量,统筹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主观过错、获利情况等因素,细化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裁量基准。四是《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共9项。这是依据《行政强制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关于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将违反《广告法》《商标法》等9部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列入“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
同时,要求执法部门在作出减免责决定时,应当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说理式执法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教育和引导。
对主观过错明显、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关注度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类型,均未列入“四张清单”。
铁刚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加强清单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建立减免责清单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扩充和完善减免责事项,及时跟踪掌握执行情况、施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适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发布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减免责“四张清单”是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轻微免罚”执法模式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的执法规范,确保行政处罚过罚相当、法理相融,让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行政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四张清单”的亮点主要是贯彻《行政处罚法》关于“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精神,要求基层执法机关综合考量个案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从制度层面防止“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等问题,力争实现“过罚相当”。
对基层执法提“四点意见”
保障“四张清单”准确统一实施
为保障“四张清单”准确实施,对“四张清单”的实施范围、注意事项等提出了四点意见,一并执行:四是对不符合“四张清单”适用条件的,依法进行综合裁量。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聚焦海南自贸港发展大局、民生关切,在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方面持续发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推进市场准入改革,拓展境外投资者在线身份认证范围,在已实现港澳台居民持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华侨持华侨护照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的基础上,推动境外自然人持外国护照在线身份认证、在线电子签名,推进外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
同时,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更大力度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南”工作,出台实施《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单位管理办法》,修订放心消费单位评价标准;围绕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更大力度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出台实施《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聚焦高质量发展,更大力度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出台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领域标准体系》。
省市场监管局将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大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筑牢安全底线,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