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其中提到,以下情况启动保底售电:1.存在售电公司未在截止期限前缴清结算费用;2.存在售电公司不符合市场履约风险有关要求;3.存在售电公司自愿或强制退出市场,其购售电合同经自主协商、整体转让未处理完成。
保底用户包括:因售电公司自愿或强制退出市场,其原代理的电力用户。
保底用户与保底售电公司的代理关系原则上按保底售电公司代理保底用户电量总量均衡的原则进行匹配。
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保底售电价格,中长期模式下按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现货结算试运行期间,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据电力市场实际价格及保底成本确定分时保底售电价格,并定期调整,原则上不得低于实际现货市场均价的2倍。
详情如下: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