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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消息是否属实,贵州交通广播的记者求证了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2022年3月1日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不可用于经营收款。因此,主管部门为了方便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之间进行线上支付,建议出租车驾驶员可以使用其他的线上收款方式,不做硬性要求,不存在“一律不可以使用”的说法。
早在21年的11月底,“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就可谓是传的沸沸扬扬,甚至一度冲上了微博热搜。查询资料发现,2021年11月27日,央行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该说法系误读。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是消费者的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
根据财付通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以及对于新规的理解,2022年3月1号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其中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部分用户需要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至于什么叫做明显经营行为,此评判标准监管部门也将会在近期公布。大家可以放心的是,平台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如果符合升级标准的话,微信收款助手将会有消息通知,倘若没有收到通知的话,则就是不会受到升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