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案
情
违法人员:周某
违法时间:2024.10.24,21时10分许
违法地点:在班戈县教育路100米(班戈县人民法院门口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人员:布某
违法时间:2024.10.24,上午10时54分许
违法地点:国道317线2058km+300m处
违法人员:索某
违法时间:2024.10.25,15时57分许
违法地点:省道207线265km+300m
来源:班戈县公安局
审核:刘巍峰
校对:徐振磊 扎西罗布
编辑:岑润泽
投稿邮箱:xizangjiaoj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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