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5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优秀毕业生暨人才引进网络宣讲会
宣讲时间:2024年11月3日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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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吸引更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面向华东理工大学选调202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对象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5年应届毕业生。
选调条件
考生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诚实守信,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作风朴实,吃苦耐劳,志愿服务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8年10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5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1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对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职位,考生须于2024年11月7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以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的时间为准;对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考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七)2025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云南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云南服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的本科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见《云南省2025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优秀毕业生计划》(附件1)。华东理工大学考生可选择《云南省2025年面向选定高校招录优秀毕业生计划》中B类、C类、D类职位报考,博士学历考生还可选择A类职位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最多可填报2个职位,省级机关职位、州(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选调程序
1. 学校推荐
2. 网上报名
3. 资格审查和公布报名信息
4. 打印准考证
5. 考试
6. 体检和考察
7. 公示和录用
相关政策
(一)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省级机关招录的定向选调生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结合所在单位定点帮扶等工作,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州(市)级及以下机关招录的定向选调生在录用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
(二)引才待遇向基层、乡村振兴任务较重和边境边远地区倾斜。录用到迪庆州级、怒江州级和县级(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除外)以下机关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租房补贴,并差异化发放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具体是:①录用到迪庆州级、怒江州级机关的,博士3万元、硕士2万元;②录用到其他122个县(市、区)的,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其中,录用到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抵边乡镇的,博士提高到8万元、硕士提高到4万元。
重要提示
(一)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考试纪律,配合选调机关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
(二)选调生招录中的不诚信行为,不仅会造成行政资源浪费,也会导致其他人就业机会的流失,广大毕业生应树立正确择业观,理性报考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应按照选调机关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省选调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或选调生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991560,63991561;
政策咨询邮箱:yngwykszx@163.com;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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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