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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0人,其中庆阳第一中学3人,庆阳第六中学8人,庆阳第七中学12人,陇东学院附属中学4人,庆阳第五中学3人,庆阳市庆化学校9人,庆阳市东方红小学3人,庆阳市实验小学8人。
二、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5届毕业生,本科学历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2016年12月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同等对待。不含独立院校、民办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院校毕业生。各单位具体专业学历要求详见《庆阳市市直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4.本科生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已在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等应当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的毕业生。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庆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协议、资格复审及政治考察、体检、公示、备案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阳市教育局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21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s://f.wps.cn/g/5EAt81Yu/或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4)进行报名,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只选择学科教师岗位,不选择招聘单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提交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三)现场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成立市直学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情况现场反馈,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综合教学楼中楼5楼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资料:
1.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庆阳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2025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庆阳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格式不限,按照本校统一制定的学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的,可先报名参加面试,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测评
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面试时间为11月23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办法参照《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甘教厅〔2013〕73号),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要素为仪表仪态、口语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理解,试讲评价要素为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面试参考教材详见附件3。
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面试题目共3道,由应聘同岗位人员抽签第1号考生现场随机抽取确定1道,同岗位面试人员使用同一试题进行面试。备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所需教材、纸笔统一提供,面试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应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进行才艺展示,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才艺展示不超过5分钟。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同一学科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分数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甘肃事业单位往年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