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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大夫反复把着王二的脉,可左把右把都是同一种结果,一个让他难以置信的结果。民国奇谈:破庙苟合后,男人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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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哉怪哉……”赤脚大夫直摇头,“一个男人竟然有了喜脉?这不可能啊!”当然,他们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男人会怀孕的,这不是天方夜谭嘛,人们觉得或许是赤脚大夫年纪大了,把错了脉。这时王二清醒过来,此刻腹痛已经好转,他捂着肚子心有余悸地询问自己的病情。看着王二骂骂咧咧离开的背影,赤脚大夫也陷入自我怀疑之中,难不成,他真是老糊涂了?他知道赤脚大夫并没有弄错,这个叫王二的是真怀孕了。当初他与这人第一次见面时,就看出他印堂发黑,双目无神,且周身有不知名的阴气环绕。老道士屈指一算,男人是不可能怀孕的,但有一种可能,就是王二肚子里怀的是鬼婴。鬼婴不可能无缘无故进入一个男人腹中孕育,其中一定有一个天大的阴谋。当下之急,是要追上王二,趁鬼婴还未成气候,赶紧把它扼杀在王二的肚子里。没想到,这才不到一盏茶的时间,王二就折返了回来,只见他捧着肚子艰难地往医馆方向跑。半路撞上老道士,王二下跪磕头求救命:“高人,您是高人!我这么年轻,我不想死,求求您快想个招儿救救我吧!哎哟!疼死我了!”王二敞开着袄子,他的肚子就像一口小锅似的倒扣在了肚皮上。那肚皮里的东西折腾得厉害,时不时在肚皮上印出个小手或小脚。这情形就与普通妇人的胎动无异,可这放在一个男人身上,就显得诡异极了。王二痛得满地打滚,肚子里的东西狂躁极了,不光拳打脚踢,甚至还张嘴撕咬起王二的血肉来,仿佛即将要冲破他的肚皮。这一刻,王二感觉五脏六腑都快被撕碎了,他疼得满头大汗,哇哇乱叫。“孽障,看我不废了你!”老道士大步一跨,直接骑在了王二身上。趁着王二动弹不得,他赶紧咬破手指,用鲜血在王二的肚皮上画了一道血符。有了这血符的抑制,那鬼婴果然不敢再轻举妄动,王二的肚子暂时消停了下来。“王二,休要嘴硬,快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老道士说道。被鬼婴折腾得只剩一口气的王二,这下再也不敢有所隐瞒。他把如何认识金显玉以及上了她的床,还有收了她的钱,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果然,我猜得没错。王二,你贪财好色,着了那金显玉的道,她把鬼婴送入你腹中,就是为了借你的身体做媒介,让鬼婴重生现世!”老道士暂时还不知道金显玉与这鬼婴是什么关系,倘若是母子,她为什么不自己孕育,反而费尽心思要把鬼婴送入一个男人的体内?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一旦鬼婴成功出世,那王二是必死无疑。因为作为一个男人,他是无法像正常妇人那样生孩子的。“你和金显玉的三日之约,今天是最后一天,时间快来不及了。”老道士有些担心,因为约定时间马上就到了,看鬼婴这样子,也已经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候。“是,金显玉还说只要我去寻她,她就会再给我一大笔钱。”说到钱,王二的眼里仿佛又升起了亮光。老道士冷笑一声,这王二还真是掉进钱眼里了,如今他小命难保,纵然金山银山,那也注定是有命拿没命花。“事已至此,我们马上去金家大院,解决了这鬼婴,或许还能保你一条小命。”王二爬起来,挺着笨重的肚子,连走带跑才勉强跟得上老道士的脚步。它们聚集在大门前,毛发倒立,叫声嘶哑,眼中充满杀气。老道士心中疑惑更深,从王二口中得知这些醋是驱猫用的。没时间深究二者之间的关系,老道士扔给王二一个骨哨,便催促王二:“你先进去把金显玉引出来,若她现身,你就吹响这哨子,我马上来。”他已知晓那金显玉不是人,纵使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双腿发软了。“放心吧,你手中的哨子是件法器,只要你吹响它,不管对方是妖是鬼,听了这哨音就会头晕目眩。”骨哨,顾名思义,是用死人骨做的哨子,皆是取自地牢里穷凶极恶的死囚犯的骨头。俗话说人怕恶,鬼神也怕恶,这哨子吹出来的声音,足以震慑冤魂厉鬼。不多时,金府内便传出刺耳的哨声,不难听出,王二一定是拼尽了全力在吹。看来金显玉已经现身,老道士双脚点地,直接一个虚空走位,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哨声响起的位置,也就是金显玉的闺房。他一手震碎房门,金显玉因为受到了哨声的刺激,正双手捂耳作痛苦状半跪在地上。让老道士震惊的是,那金显玉的左耳已经现形,竟然是一只毛茸茸的鼠耳!没想到这金显玉居然是半鬼半妖!怪不得她想方设法要阻挡外面那些野猫,原来是她的天敌。老道士从王二手中收回骨哨,问道:“你还记得我吗?”她站直身子昂起头,盯着对面的老道士,仔细回想了这张脸,却没有什么印象。“我不管你是谁,别坏我好事。”金显玉说这话时,有些底气不足。因为她能感觉出对面的人不好惹,但她作为一名格格,该有的骄傲、气场向来不弱。再者,这座院子底下有她的上万只鼠军,即使来者是再厉害的高手,她也能拼上一拼拖延时间。只要拖到子时,王二肚子里的鬼婴就能瓜熟蒂落,成功现世。“是我糊涂了,那时你才是一岁大的娃娃,不记得我正常。”想当年,在金显玉的周岁宴上,受王爷之命,他曾随着观里的师兄弟们来给小格格祈福去秽,事后还得了十两银子。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不值一提,眼下老道士更想知道,关于鬼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老道士指着王二的肚子,问:“我想这不是你的孩子吧,否则你也不会借活人的肚子来孕育他。不过我不明白,你为啥要找一个男人?”“自然是因为男人的阳气足呀。”金显玉的大眼珠子滴溜溜转了转。她瞧了瞧窗外的日头已经没入西山,她决定满足这臭老道的好奇心,把故事从头给他讲一遍,好把时间拖延到子时。“六年前,我还是这金家大院尊贵的格格,虽然那时候清朝已经没了,可是我们家有钱有威望,我阿玛往平日里没少掏钱修桥造路,造福百姓。他在这个县城最得民心,人人都敬重他拥戴他。”当时民国政府生怕醇亲王,也就是金显玉的阿玛,联络前清余孽起反民复清的心思。毕竟醇亲王家财万贯,深得民心,号召力之强,让民国政府不得不忌惮。虽然醇亲王已经很小心收敛,他为了避嫌甚至主动改姓了金,携全家老少南下定居。可该来的还是躲不掉,在南下的途中,一队几十号人的大兵扛着枪截住了他们。他们谋财害命,杀人灭口,为了毁尸灭迹,最后一把火烧掉了堆成小山的尸体。金显玉因去树林深处方便,才侥幸捡了一条命,活下来的她并没有南下,而是历尽艰险北上,去投靠了她的堂哥濮玮。二人从小感情就好,濮玮更是把金显玉当作亲妹妹一样看待。奈何世俗限制,表兄妹之间可以成婚,堂兄妹之间却不可能,民间尚且如此,更别说宗教严明的皇室。而且濮玮早已成婚,膝下还有一个不满两岁的儿子,长得虎头虎脑的,煞是可爱。所谓爱屋及乌,金显玉住在府中的那些时日,她已经把他的儿子当作了自己的儿子。以他为首的一干人等全部被秘密枪决,但凡相干的人也要被抓起来。一个女子,在乱世之中难以安身立命,更何况,还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女子。在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病重已久的孩子在金显玉怀里断了气。金显玉悲痛大哭,历经了家破人亡,爱人横死,孩子成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可是在这一刻,她唯一的精神支柱也没有了,金显玉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下去。于是她找来了一条白绫,在乱葬岗的一棵歪脖子下了断了。就在她死后一会儿,一只硕大无比的老鼠从地底下钻出来。它嗅着新鲜的人味,先是朝病死的小孩爬过去,但满身病气的尸体直接让它放弃。老鼠转头爬上树,顺着麻绳而下,直奔金显玉的尸体,开始了它的盛宴。这只老鼠生活在乱葬岗,从小就以吃肉为生,死人的阴气在它身上积攒。久而久之,这只老鼠就有了些道行。本以为再吃一颗死人心,道行就能再升一级的鼠王,没想到在啃食了金显玉的心后,竟被意念强大的金显玉夺舍了身体。金显玉作为孤魂野鬼,本来是无法离开乱葬岗的,但这下她拥有了鼠身,便可以来去自如。于是,金显玉唤来一只怀孕的母鼠,将濮玮儿子的魂魄送入了母鼠的腹内。至于她是怎么做到的,那就需要一种隐秘的术法了,而这种术法是金显玉幼时在一本竹简上看到的。那竹简是她阿玛的宝贝,但醇亲王资质愚钝,看了上百遍也没能领略竹简中的要领。后来她再想偷学时,竹简便不知被阿玛藏到了什么地方。也许这次她能成功夺舍鼠王,就受益于她在竹简上偷学的那点功夫。于是,金显玉带着母鼠回到金家大院,现在她能号令百鼠,用这些老鼠的力量在金家大院不难找出那卷竹简。(未完待续)
Ps,今天跟闺蜜约了个会,看了场电影🎬,吃的老铜锅涮羊肉,又去逛的公园,给姐妹们分享下北方的初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