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见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入户,总担心安全问题。现在电梯里安装了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再也不用担心了……”近日,渑池县一居民高兴地对前来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围绕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进电梯入户充电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优势,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召开“组组会商”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器销售企业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核查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和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督促市市场监管局进行行政约谈。
为提升监督实效,该市纪委监委针对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入户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印发《关于电梯轿厢加装智能阻止系统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消防、住建等部门积极推动楼宇电梯内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实行智慧监管。同时,将“不得使用乘客电梯运载电动自行车等带蓄电池的交通工具或者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带入电梯”写入《三门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将实践成果以条例形式固定下来。
此外,针对调研和明察暗访发现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充电价格不透明、部分充电点价格过高等问题,督促市市场监管局运用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运营单位实行明码标价,督促加大监管力度,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以看得见、感知强的整治成效,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新变化。”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张豪)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