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港口水域碍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政务   2024-11-15 17:31   江苏  


关于开展港口水域碍航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港口运营和船舶进出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连云港市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联合连云港海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港口水域碍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二、集中整治范围
连云港港口水域(包括港池、航道、锚地)。

三、集中整治对象
非法侵占港池、航道、锚地等港口水域的渔业设施及碍航物,影响港口运营和船舶通航安全的非法港作船舶、碍航养捕船舶。

四、集中整治措施
对以上碍航养捕设施、障碍物依法予以清理,对碍航港作船舶、碍航养捕船舶及行为人依法查处,碍航非法行为人自行承担清理造成的损失,对碍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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