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洽湾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洽湾镇某仓库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洽湾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在仓库内发现了大量烟花爆竹。经南丰县烟花爆竹公司现场确认,这些烟花爆竹属非法储存。
洽湾派出所民警立即联合南丰县应急管理局对这些非法物品进行了查扣。同时,民警对该仓库负责人谢某某、胡某某进行询问。谢某某、胡某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依法对谢某某、胡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
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民朋友切勿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特别是存在小区、居民住宅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南丰公安
编辑:熊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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