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左中法院:买卖合同起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政务   2024-11-29 05:30   内蒙古  

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高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





基本案情

原告董某与被告曹某长期存在业务往来,因被告拖欠货款达10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

诉调对接中心接到当事人申请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便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指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与争议焦点。原来,被告曹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并非恶意拖欠;原告董某则因自身资金压力,急需回笼资金。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向曹某阐明拖欠货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董某转达被告的实际困难,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理解、各让一步。

最终,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曹某分12期支付所欠货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董某则同意放弃部分违约金诉求。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典型意义

此次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机制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还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将坚持贯彻“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调解优势,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小光  初审:关海青  复审:王玉华 终审:刘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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