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人 又有5种门诊慢特病能跨省直接结算啦!

民生   2024-12-11 08:51   黑龙江  

12月10日

记者从大庆市医疗保障局获悉

大庆市医保局

在跨省开通高血压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

医保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

新增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

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5种门诊慢特病

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问:哪些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能够跨省直接结算?


答:截至目前,大庆市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共有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问:如何了解自己是否享受异地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答:需要先按照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然后,可通过【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登录【服务大厅】,在服务专区-“我要查”-“慢病额度查询”,可查询自己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及额度。


问: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答: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分为三步:先认定,再备案,最后扫医保码(刷社保卡)结算。


(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1.认定材料: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者三级民营医院病历复印件(首页、出院小结、与诊断相关的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或诊断书、检查依据、金融社保卡复印件。

2.认定渠道:现场办理。

3.认定流程:

①参保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慢特病认定医院门诊慢性病科室申报材料。

②参保人员签写承诺书及填写门慢特病申请表。

③根据申报疾病病种,由医院组织相关体检。

④医院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⑤医院完成认定后,装订档案,录入系统,待遇生成。


大庆市门诊慢特病认定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4.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5.办理结果查询:申请人可以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认定情况,(“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服务大厅→我要查→慢病额度)如显示已申报病种,就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了。


(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各级经办机构窗口、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等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转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6个月以上人员)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三种情况人员,需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线下通过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线上通过网上经办渠道办理登记,需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居住证明或单位外派证明。


2.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参保人员可在我市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备案。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线下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需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签订个人承诺书。线上可以通过网上经办渠道办理登记,全面实行承诺制备案。


(三)扫码(刷卡)就医直接结算


已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开通的所有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异地直接结算待遇。门诊挂号时参保人员需主动告知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门诊慢特病待遇,使用医保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


问:新增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执行什么标准?


答: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照市内政策执行,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即完成结算,无需回参保地报销。


1.城镇职工涉及门诊慢性病所发生合规医疗费,参加基本医疗险种的报销比例为70%,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75%。起付标准为季度150元;认定两种慢性病的,支付限额在较高的一种疾病季度定额基础上增加125元;认定三种(含三种)以上的,在最高一种疾病季度定额基础上增加500元。


2.城乡居民涉及门诊慢性病所发生合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均为季度75元,认定两种及两种以上病种,门诊慢性病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按照最高的病种季度支付限额予以结算。


记者:张杨

编辑:王春波

审核:祝春霞 李晓禹

监制:崔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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