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5亿公款!上海2名国企高管入狱

时事   2024-10-11 11:21   上海  

10月1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贺涛、翁孟群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一案公开宣判——


贺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10万元。


翁孟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两人受贿违法所得、为亲友非法牟利使其亲友非法获取的利益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3年4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贺涛、翁孟群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间,贺涛利用担任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翁孟群利用担任上海振兴粮油公司总经理、良友集团进出口分公司总经理、良友集团管理总监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开展经营活动、获得奖励、职务提拔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分别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667万余元、202万余元。

2002年至2018年间,贺涛、翁孟群单独或共同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虚构贸易等形式,将公款挪用给相关公司用于经营活动,其中贺涛涉及7800万元、翁孟群涉及4.4亿余元。

2003年至2007年间,贺涛、翁孟群共同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在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采用直接低价销售商品、通过虚假代理将本单位盈利业务转交经营等方式,帮助贺涛的亲友获取非法利益3126万余元。

贺涛,1955年3月出生,1974年参加工作。原系上海面粉厂财务科办事员

记者注意到,贺涛今年已经69岁,曾于上世纪70年代至2007年左右在上海市粮食系统工作。

2022年8月9日,67岁的贺涛被查2023年2月,贺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至其落马时,贺涛已经离开该系统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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