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1.5亿元、判刑8年!一化工新材原董事长一审判了

企业   2024-11-19 18:59   天津  
11月15日晚间,回天新材(300041.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章锋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5亿元,没收违法所得。
几年前接受采访曾忠告:上市公司投机作假没有好结果
回天新材公告称,近日,章锋向公司送达了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对其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章锋此前长期掌舵回天新材,不仅是回天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且长期担任董事、董事长等职务。据回天新材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本次换届选举后,章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聘任章锋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选举章力(章锋与章力为父子关系)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合肥中院认为,章锋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章锋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5亿元,没收违法所得。
2023年2月1日,回天新材公告称,章锋与杨莲花已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二人签订的相关协议,章锋所持回天新材的股份转让一半给杨莲花,并且二人将所持回天新材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章力。
此前,章锋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2023年3月17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23年11月17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合肥中院。
2020年5月,章锋曾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我给新上市公司的忠告就是老老实实做人,不要投机、不要作假,这些都没有好结果。要踏踏实实发展,做有梦想、有抱负的企业。”
目前,合肥中院仅作出了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回天新材公告显示,章锋表示将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回天新材回应:系其个人行为,不影响公司业务运作
针对章锋被合肥中院一审判决等事项,回天新材称系其个人行为,不影响公司业务运作。
目前,回天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章力,章锋、杨莲花、史襄桥、王争业和赵勇刚为章力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章锋是回天新材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7.49%。
经营业绩方面,回天新材2023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均小幅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8亿元,同比下降1.91%;实现归母净利润1.63亿元,同比下降44.86%;收入小幅下降,而归母净利润同比降超40%。
回天新材专业从事胶粘剂等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涵盖高性能有机硅胶、聚氨酯胶、锂电池负极胶、环氧树脂胶、丙烯酸酯胶、厌氧胶等工程胶粘剂及太阳能电池背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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