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如何打好“组合拳”?
“三项改革”亲历者谈感受
“三项改革”带来了哪些变化?
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若干措施》都有哪些亮点?
问题1
作为创新一线的科研人员,请谈谈“三项改革”实施以来,您感受到了哪些变化,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
西安石油大学电子工程学院教授 李飞
“三项改革”实施以来,我深刻感受到学校从上至下对成果转化的高度重视,社会与学校对教师创办企业及其社会贡献的认可度显著提升。这种认可反过来也极大地激发了我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推动我们更加主动地对接市场,深入参与产品设计、迭代和升级等各个环节。
作为科研人员,我还有一些期望。希望能够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灵活使用科研经费和设备,减少审批流程和行政约束,保证科研过程中的资源高效利用;建立弹性管理机制,允许科研人员在创业与教学之间灵活切换,让他们既能全身心投入成果转化,又不影响在教学与科研岗位的长期发展。
问题2
“三项改革”的最初探索始于西北工业大学。请介绍学校在“三项改革”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有何建议?
答
西北工业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符新伟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各个方面。“三项改革”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中央在陕高校院所无法完全适用“三项改革”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认识程度不够、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生态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
我们要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的探索,建立符合成果转化规律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成果转化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要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敢于转化、愿意转化的良好氛围。同时,科技成果转化仍面临资金难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可以借鉴北京大学“元培基金”的经验,由学校与政府引导基金联合打造一支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科研人员信任、熟悉学校科技成果且具有耐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形成转化收益促进转化的良性循环。
▲“三项改革”带动越来越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图为西北大学教授胡军在实验室调试设备(资料照片)。
问题3
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是一个政策环环相扣、不断深化的过程。请介绍新出台的《若干措施》有哪些亮点?
答
陕西省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处长 马云
《若干措施》在深入调查研究、评估原有政策和持续创新改革的基础上出台,坚持需求导向、精准破题,既有对原有政策的深化延续,又有新的拓展首创,还有对实际工作中堵点卡点的靶向突破,共有20条,旨在打好“组合拳”,为成果转化“清障”“通路”。
为扩大改革范围,丰富改革方式,《若干措施》提出通过“揭榜”改革任务、加强横向科研合作和联合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打包托管”成果等方式支持中央驻陕单位加快成果转化;将赋权改革范围扩大到省属企业,探索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全部赋予成果完成人,推动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承接“三项改革”成果,为改革者在多领域、多场景下赋权,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为增强改革参与者的获得感,《若干措施》提出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作为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增设技术转移转化岗位,强化对成果转化人才的激励奖励,以“先投后股”方式给予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明确横向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两条途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国有科技型企业加速成果转化,给予科技骨干员工股权和分红激励,并将省属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
为给改革者撑腰打气,持续保障改革单位、成果完成人、技术转移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发转化热情,《若干措施》强化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等规定,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鼓励改革单位和科研人员在中央大政方针下、国家法治框架内大胆试,大胆闯。
为完善成果产生—孵化培育—熟化落地—发展壮大的全链条成果转化体系,《若干措施》提出专利盘活推广、技术中试验证、路演对接转化、应用场景开放、聚集发展壮大、完善“技术托管”等一系列举措,为科技成果加速转化落地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我们将推动新版“三项改革”20条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持续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做法、新经验、新模式,为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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