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上海一小区的成功避险案例
被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司
作为典型案例
予以肯定并通报表扬
受今年第21号台风“康妮”影响,10月31日到11月1日期间,上海市嘉定区有大暴雨,最大陆地阵风8-9级。
为应对台风“康妮”,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澜庭社区对小区施工现场、地下空间、高空坠物、明沟堵塞等隐患问题重点巡查和整改。
10月31日10时27分,南翔镇澜庭社区小微网格长、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员徐孝雪和物业公司经理俞晓丽在巡查时发现,18单元高层住户南阳台空调外机存放处装饰百叶窗悬挂在外立面,仅依靠两处螺钉系着耷拉下来,随风晃动,情况紧急。
南翔镇溪岸澜庭小区该楼幢共有72户320人。百叶窗位于南阳台,下面是各层业主晾晒区以及儿童游乐区,百叶窗一旦被风吹掉落,会砸向其他业主晾晒设施一起掉落,造成高处坠物伤人事故。
面对即将到来的台风,网格长迅速召开线上会议,讨论应对措施,同时上报南翔镇应急办并请求支援。社区小微网格员、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员一“举手”,南翔镇立刻联动城建中心和派出所,现场确定排险方案。城建中心专管员支燕和社区民警朱宏磊与业主进行沟通劝诫,说明情况的严重性,争取业主的理解和配合。属地物业工程主管范小荣接到通知后,迅速调度专业高空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排险。
16时8分,“蜘蛛人”成功拆除悬挂高空百叶窗,成功避免了行人、车辆等被高空坠落的装饰百叶窗砸中。
通过高空作业专员及时移除脱落的百叶窗
群众安全无小事。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司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台风灾害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成功避险避灾案例。特对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南翔镇、澜庭社区及徐孝雪、俞晓丽等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大风天气,应妥善放置易受大风影响的物品、物资,避免发生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情况,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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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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