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男教师坠亡案新进展:涉事警务人员受审,家属质疑身份定位

2024-11-12 18:00   广东  
在经历了近两年的漫长等待后,四川乐山男教师被举报猥亵女学生后坠楼死亡一案,终于迎来了新的司法进展。2023年11月11日,潮新闻记者从逝者单某某(化姓)的女儿晓云(化名)处获悉,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将于11月15日上午9时,对涉嫌玩忽职守罪的两名警务人员进行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再次牵动了公众的心弦。

时间回溯到2022年3月31日,四川乐山某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警,指控其语文教师兼班主任单某某对其进行了猥亵。当地警方迅速介入,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然而,就在单某某被警方带至学校辨认现场的过程中,他突然坠楼身亡。这一突发事件,不仅让案件调查陷入了僵局,也给单某某的家人带来了无尽的悲痛。
由于嫌疑人单某某的死亡,当地警方不得不终止了对该案的调查,并撤销了其涉嫌强制猥亵的指控。然而,对于这一结果,单某某的家人和公众都表示难以接受。与此同时,当时负责押解单某某辨认现场的两名民辅警,也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同年9月26日被检方移送审查起诉。
晓云曾收到过出庭通知书,告知该案将于2022年12月27日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那次开庭因故被取消。直到近日,晓云才再次接到开庭的通知。然而,这次通知的内容却让她感到震惊和不解。
“接到电话那一刻我是紧张的。”晓云告诉潮新闻记者,“法官告诉我,经过合议庭评议,在这个案件中,我爸爸不属于案件的被害人。”这意味着,作为旁听者的晓云,将无法看到律师在法庭上为父亲发声。她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我们等待了这么久,却只能以这样的身份参与庭审。”
晓云还注意到,这次通知是口头告知的,与上次的纸质通知书截然不同。她质疑道:“为何上次开庭通知时还是被害人代理律师,这次我父亲连案件被害人都不是了?”这一变化让她感到困惑和不安。
对于晓云的质疑和公众的关切,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体采访。他们称,宣判后如果有宣传报道需要,法院会发布新闻通稿来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晓云提出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自己无法回答。
然而,法律专家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法院的做法并不合理。他指出,两名犯罪嫌疑人是以玩忽职守罪定罪起诉的,作为一个公诉罪名,法院不应当拒绝被害人委托律师。付建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因此死者的家属等与死者有密切关系的人,可以代替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
浙江伦和律师王逸芸也表示,虽然从主体上讲,法院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事实上就是因为玩忽职守导致了有人受害。她认为,法院应该更加体谅受害者家属的心情,给予他们应有的诉讼权利。
这起案件不仅考验着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也牵动着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我们期待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此案,给受害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也给公众一个交代。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此案,推动司法进步,维护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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