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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切实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15日,清苑区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6点,大雾倾城,能见度不足50米,清苑区法院执行干警不畏艰难险阻,毅然决然按照原计划进行集中执行。24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在法院楼前,警灯闪烁,整装待发。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上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开展行动前,执行局对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多渠道摸清被执行人日常活动场所及名下财产线索。在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后,锁定有履行能力、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作为重点执行目标,集中开展执行,确保执行工作有速度、有力度、有成果。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具体案情精准施策,灵活运用搜查、查封、扣押、拘传、拘留等执行措施,向“拖、躲、逃、赖”的被执行人“亮剑出招”。在敢于“亮剑”的同时,将“善意、文明、规范、公开”的执行理念贯穿执行全过程,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案例一:
被告杨某因需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原告苏某提出借款需求,苏某均已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到杨某本人账号中,后苏某因急需用钱向杨某催讨借款,但杨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未按照约定的时间给付。苏某无奈便将杨某诉至法院,案件生效后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疏导情绪,告知其有财产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迫于压力,现场表示将履行还款义务,当即全部过付。
案例二:
丁某某与贾某某因夫妻感情破裂,2022年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儿子由贾某某抚养,丁某某应给付贾某某抚养费2.5万元。判决生效后,丁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是,贾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干警耐心教育督促,被执行人丁某某当日给付抚养费2.5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依法拘留4人,执结案件1件,执行到位金额10万余元,彰显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凌厉攻势,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下一步,清苑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案件的执结率和到位率,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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