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聚合力品牌赋能促发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案例(四)

时事   2024-11-14 16:59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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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聚合力

品牌赋能促发展





编者按:2024年,鲅鱼圈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引领区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等中心任务中,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新路径、新方法,形成了一批机关党建品牌。为进一步擦亮党建品牌、凝聚发展合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鲅鱼圈区机关党建”通过鲅视新闻、鲅天下微信公众号将对这些品牌进行逐一宣传介绍,供更多党组织学习与借鉴。





区司法局——党建引领  法润万家




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现有班子成员4人,党员44人。局党总支下设1个局机关党支部、1个公证处党支部、1个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树立“党建+”理念,通过“党建红”与“司法蓝”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党建引领  法润万家”党建品牌,将党建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鲅鱼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主要做法


坚持“党建+政治机关建设”

强化干部专业素养

区司法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领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开展各类专题学习3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21次,党支部书记为党员干部讲党课3次,带动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通过建立党建工作室和多功能法律图书室打造学习型党支部,目前区司法局共有5名同志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切实提升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履职效能。





坚持“党建+公共法律服务”

筑牢司法为民理念

      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以党员律师为主体,实施“三流动”工作机制,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向企业、向中小学校流动。

       推动“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通过党员律师进村(社区),亮身份、晒能力、公布电话,为群众法律咨询提供便捷通道,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聚焦村规民约修订、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家庭和邻里纠纷调处等重点领域,开展普法宣传,培育社区(村)法律明白人,同时通过社区(村)普法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法治工作不断深入。

       深入开展党员律师为企业“送法上门”活动。推进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组建律师党员组成企业体检服务团队,制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向企业管理人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涉中小企业典型案例等,协助企业做好经营事项、合同文书的法律审查、合规管理和风险评估,以提示函、意见书、告知书等形式出具法律意见,防范企业经营中的各类风险,为企业降低法律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良性发展。

       做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工作。联合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制定下发《鲅鱼圈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制度》。完善选拔条件和程序,规范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和内容,突出选派责任心强、党性强,业务素质高律师党员担任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把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作为重要职责内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024年1至10月份,全区共建成首批辽宁省普法示范点12个,法律顾问律师为全区109个村(社区)提供服务5270人次,其中专题授课30余次,法律咨询4520余人次。律师党员进企业百余人次,提供法律意见书50余份,到中小学校开展法律专题授课20余人次。




坚持“党建+人民调解”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区司法局建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牵头人的人民调解机构,通过组织职业素养培训等方式指导基层调解工作,着力锻造一支调解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和基层经验老道的调解员队伍,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融入全区基层治理大格局。推动完善落实“四所一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即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多方联动,通过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促使一批疑难纠纷案件得到有效化解。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114次,化解矛盾纠纷1638件,为平安鲅鱼圈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成效


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党建引领 法润万家”品牌建设目标,立足法治建设职能,整合资源优势,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2024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3件,民事案件150件,刑事案件263件,挽回群众直接经济损失87万余元;办理公证案件745件,主动上门办理6次;接收群众行政复议申请114件,审结105件。区司法局复议应诉执法监督科被司法部授予“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1人荣获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人荣获省级优秀调解员称号,1个调解组织荣获省级优秀调解组织称号。






⠀⠀⠀⠀⠀⠀⠀⠀⠀⠀来源丨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  区司法局

⠀⠀⠀⠀⠀⠀⠀⠀⠀⠀编辑丨姜雨欣

⠀⠀⠀⠀⠀⠀⠀⠀⠀⠀校对丨赵参辉

⠀⠀⠀⠀⠀⠀⠀⠀⠀⠀审核丨赵参辉  滕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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