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小虎与张富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富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杨小虎对张富财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被执行人:张富财,男,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合水县何家畔镇柳家川柳沟组,身份证号:62282419620110****。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富财下落,能使本院对张富财实施拘留的,给予现金500元奖励。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资金的5%予以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电话:0934---8518838 /0934---8518825
来源 合水法院
总监制丨王廷斌
监 制丨邱晶晶 张玉峰
责 编丨李迪娜 王妃
编 辑丨苟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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