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在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冲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头盔小作用大,但依然有些人安全意识不强,侥幸心理作祟,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么“带”而未戴,要么戴而不系扣,让安全头盔成了摆设。
下面这起案例告诉你
戴了头盔而不系扣
等于白戴
11月3日10时59分许,泰和县井冈山大道桂花小学路口路段,当事人吴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驶出路口时未让行,与正常直行罗某驾驶的一辆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事发时,电动车驾驶员罗某虽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未系扣,在撞击瞬间头盔脱落,其头部重重摔在地上。事故造成罗某头、面部受伤,身体多处擦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这起事故警示我们
安全头盔不仅要戴上
还要扣好
经认定:小型轿车驾驶员吴某的驾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有关“机动车进出道路时,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之规定,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罗某无责任。
泰和公安交警温馨提醒:生命只有一次,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请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驾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停车让行,确保安全后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