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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虽美 安全更贵
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未经许可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的
对于这些行为
娄烦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
案件回顾
2024年11月26日20时许,城关派出所民辅警巡逻中在娄烦县城一综合市场附近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当场抓获。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驾驶车辆从太原市区将烟花爆竹运输到娄烦县城某综合市场附近准备售卖时,被巡逻民辅警当场查获。在车内查获“七彩小鱼”、“金玉满堂”、“中号舞龙棒”烟花各一箱。经询问,李某某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娄烦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公安部门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特别是把烟花爆竹储存在小区、居民住宅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