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洪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了一乡(镇)村民小组原小组干部离任未移交村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追回资金18万余元,解决了困扰村民多年的“烦心事”。
连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资源、资金、资产)进行提级监督,不断健全基层监督模式,推动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立体监督体系,进一步织牢织密“三资”监督网络,守护好农村集体“钱袋子”。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等特点,景洪市纪委监委将监督触角向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一线延伸,充分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努力打通基层监督治理堵点难点。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整合“室组”力量,抽调组织、财政、审计、民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债务、工程项目管理、基层政府违规借用农村集体资金等整治重点,对各乡(镇、街道)所辖村(社区)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并从资金、经营性资产资源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民小组中抽取20%进行延伸,确保在一线发现问题并提级解决问题,合力纠治问题。
同时,研究制发《“联动协同·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若干措施》,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监督,通过“纪检监察专班+乡(镇、街道)纪(工)委”模式,把提级监督与政治监督、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有力保障农村集体“三资”安全。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295个,推动整改102个,移送线索6件。
此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推动制定《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来源:景洪市纪委监委
文 / 周春荣 李皎源
编辑:谭蓉
审核: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