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典型警示案例再敲森林防火警钟!

政务   2024-10-08 17:43   贵州  

由于天干物燥还需特别注意

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这些案例就是“警钟”

一定要提高警惕

01

焚烧杂草引发山火

案例一:贵阳市钟某某失火案。2024年2月20日12时许,贵阳市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温水村小坝组突发山火。经调查,系村民钟某某(男,57岁,百花湖镇温水村小坝组人)焚烧自耕田杂草引发山火。钟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并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二:毕节市七星关区董某雄失火案。2024年2月18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董某雄在七星关区鸭池镇银河村从事农事活动时,为清理菜地内堆积的树叶,使用火柴将其引燃。待树叶燃烧约10分钟后,董某雄见菜地无明火便离开现场,火堆复燃引发山火。经现场勘验测算,过火面积达59.4公顷(891亩)。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雄已于2月21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黔南州罗甸县杨某失火案。2024年3月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杨某在罗甸县红水河镇红河村进行农事活动,因焚烧杂草引发火灾。经现场勘验测算,过火面积23.75公顷(356.2亩)。2024年3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案例四:平塘县王某某失火案。2022年3月3日,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王某某在自家责任田内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699.6亩。4月21日,经黔南州平塘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大面积林地被烧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各种情节,依法以失火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按照要求补种377.6亩林木及进行管护,且通过验收。

案例五:望谟县杨某失火案。2023年4月3日,望谟县边饶镇纳望村边王组磨向坡发生火情。经查实,该起火情系纳望村边王组村民杨某,在农田里焚烧杂草引发火情。杨某在省政府规定的禁火期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私自违规生产用火,造成森林资源受损,给人民群众带来损失,影响极为严重,教训十分深刻。2023年4月4日,杨某被移交望谟县公安机关,提请望谟县检察院批捕。

02

焚烧秸秆引发山火

案例一:黔西南州兴仁市周某怀失火案。2024年2月20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怀到兴仁市鲁础营回族乡格里村进行农事活动时,因焚烧秸秆引燃茅草堆。周某怀扑救无效后离开现场,随后火势蔓延至附近山林中。经现场勘验测算,过火面积达34.29公顷(514.35亩)。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怀已于2月21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安顺市西秀区杨某兴失火案。2024年2月2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杨某兴在西秀区杨武乡屯寨村进行农事活动,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经现场验勘测算,过火面积3.98公顷(59.7亩)。2024年3月29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兴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兴义市孙某失火案。2023年2月9日,兴义市白碗窑镇大雨堵村孙某因焚烧六谷杆引燃了旁边荒地的杂草,由于未做好防火措施,引起了山林火灾,致使林地中的杉木、柏木等树木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36318.87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普安县郭某失火案。2022年3月3日下午,普安县龙吟镇吟塘村郭某在农田里焚烧干枯稻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主动向普安县公安局龙吟派出所报警,并打电话给组长请同村的村民一起帮忙灭火。郭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野外用火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疏忽大意,引发山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失火罪。郭某归案后积极认罪认罚,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2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及其他村民谅解。2022年11月郭某因犯失火罪,被普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责令被告人郭某按照普安县林业局作出的《3.3火灾林地补植复绿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补植复绿,并在黔西南州或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03


祭祀烧纸引发山火


案例一:福泉市仙桥乡熊某某失火案。2024年2月11日,黔南州福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仙桥乡一山坡发生火灾。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经查,此次火灾是由于熊某某到仙桥乡青杠坡上坟祭祖时,违规野外用火导致,过火面积370余亩。目前,熊某某已被执行刑事拘留。

案例二:平塘县陈某连失火案。2024年2月11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连在平塘县牙舟镇命芹村进行祭祀活动时,为清理坟墓周边杂草,使用打火机将其点燃,后引燃周边山林。经现场勘验测算,过火面积达24.19公顷(362.85亩)。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连已于2月2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桐梓县何某倍失火案。2024年2月18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倍在桐梓县高桥镇火石村进行祭祀活动时,因焚烧冥币引燃山林,其在火势无法控制后报警求助。经现场勘验测算,过火面积达16.32公顷(244.8亩)。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倍已于2月19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六枝特区叶某全失火案。2024年2月17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叶某全及其家属在六枝特区中寨乡大补王村进行祭祀活动时,因叶某全燃放烟花引发附近杂草起火。扑救无效后,叶某全到公安机关自首。经现场勘验测算,过火面积达78.24公顷(1173.6亩)。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全已于2月2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五:龙里县滕某某失火案。2021年4月2日,被告人滕某某到龙里县谷脚镇某公墓祭奠先祖,在祭奠的过程中滕某某用打火机点燃其自带的纸钱,在用纸钱点燃蜡烛的过程中,由于其本人过失,被点燃的纸钱飘到附近山坡,引发山体大火,后发现火势过大无法扑灭遂离开现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过火面积212.5亩。滕某某主动缴纳了补植复绿费用。经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滕某某犯失火罪,综合各种情节,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庭审现场,被告人滕某某对其行为悔恨不已,自愿认罪认罚。

04

烧蜜蜂洞吸烟引发山火

案例一:贵阳市息烽县陈某铭失火案。2024年2月17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铭到息烽县流长镇李安寨村山林中挖药材。期间,陈某铭在吸烟时,燃烧的烟头掉落山林内引发火灾。经现场勘验测算,过火面积达9.09公顷(136.35亩)。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铭已于2月21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六盘水市水城区王某义失火案。2024年2月1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义在水城区花戛乡吴王村罩子山背柴。其间,王某义在抽旱烟时,因烟头掉落山林内引发火灾。经现场勘验测算,过火面积216.445公顷(3246.68亩)。2024年3月2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义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罗甸县苏某某失火案。2022年3月8日,苏某某来到自家后坡招蜂回家养,因蜂巢筑在小岩洞中,很深不便取拿,苏某某试着用手伸进岩洞去抓蜜蜂,不料被蜜蜂蜇伤,于是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伸进洞内打算烧蜜蜂,因洞口杂草较多且风势较大,火焰顺势向周边蔓延烧去,进而引发山火,苏某某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参与扑火。经鉴定,过火面积共82.8亩。据罗甸县林业局出具的火烧迹地复绿项目实施方案,苏某某需对因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林地进行原地补植复绿82.8亩。经黔南州平塘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按照该案件生态补植复绿方案进行补植复绿。


擅自在森林防火区

内野外用火,

你知道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森林防火条例 》: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命财产安全

构成严重威胁

在山区进行生产生活

或者进入山林草原游玩

一定要增强防火意识

图文来源: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一审一校:黎照阳

二审二校:李   灿

三审三校:罗锡康  刘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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